最近,报送管理系统国家药监局发布了一则,旨在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原料安全管理措施,以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并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化妆品原料安全作为产品安全评价重要依据,报送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原料质量规格、安全风险物质控制、原料安全风险评估结论等与原料安全相关.
在此中,国家药监局提到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该目录收录了我国已上市产品中使用过化妆品原料中文名称、部分原料最高历史使用量等.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作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在选用目录收录原料时,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获取详尽原料安全相关,并整理形成化妆品原料安全资料.
为了方便企业填报化妆品安全资料,国家药监局搭建了化妆品原料安全登记平台,主要用于统一登记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相关安全. 原料生产商在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原料安全登记后,原料平台将为其生成报送码.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产品注册备案时可以通过报送码进行关联,无需重复填报详细原料安全资料,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在中,国家药监局还规定了化妆品原料安全资料报送方式.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根据产品配方所使用原料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送:
如果原料生产商已在原料平台登记并取得原料安全报送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只需填报该原料报送码即可。同时,他们还需要向原料生产商索要该原料相应原料安全资料存档备查。
如果原料生产商尚未在原料平台登记并取得报送码,报送管理系统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以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服务平台自行填报该原料原料安全相关资料,并上传加盖注册人、备案人印章纸质资料扫描件. 对于企业自行填报原料安全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如原料质量规格证明文件、文献资料、研究试验数据等也需提供。
以上是国家药监局关于优化化妆品原料安全管理措施内容. 此举旨在加强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化妆品注册备案工作效率,并确保消费者对化妆品产品安全有更大信心. 。